Ⅰ 管理機構的組成及其作用
一,按表上的相關提示,據實填寫即可(比如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性別,所任的職務,取得職稱的時間,在單位負責的項目,以及社保的繳納情況等等):
1,如果不知道當事人具體情況的,可以讓本人填列;
2,也可以讓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件後,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填列。
二,項目管理(組織)機構:
1,工程實行項目法施工管理;
2,項目經理由公司技術總監兼任。項目經理選聘高水平的技術、管理人員組成項目經理部,項目決策層由項目經理、生產項目經理、品質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組成;
3,在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公司的指導下,負責對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物資等實施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和決策。
Ⅱ 管理機構是什麼
根據你的敘述,本項目應該屬於移動公司的建設的項目,你所指的項目管理機構應該是監理單位,其項目管理機構應為監理公司,監理公司有甲級乙級這樣的區分。
Ⅲ 公司內部管理機構包括
最常見的部門有:人力資源、生產、技術、設備、安全、後勤、行政、調度、財務等。
Ⅳ 組織管理機構的職能
省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聯席會議。由省政府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各有關部門的分管領導組成,協調解決全省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省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是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項目日常管理機構,可由省政府綜合管理部門或信息化管理部門牽頭組建。主要職責是組織制定省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總體設計、技術規范、總體項目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監督管理總體工程及各子系統的建設,協調處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省社保項目辦可設立技術管理組、日常管理組和社會保障卡管理組等。
省級牽頭單位。在省社會保障項目管理辦公室組織和管理下,牽頭建設及管理本單位所負責的工程,在省級監理咨詢單位的配合下,對所負責的工程建設進行管理,向省社會保障項目管理辦公室報告工程進展情況,並協助進行工程驗收。
省信息主管部門。配合省社會保障項目管理辦公室指導和協調項目建設,並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快系統建設,推動全省政務信息化。
省技術指導單位。受省社會保障項目管理辦公室委託,協助建設全省社會保障信息系統。
省監理咨詢單位。受省社會保障項目管理辦公室委託,協助完善全省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管理機制;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問題並提出解決辦法;對各子系統建設提出工程管理和建設的建議。
Ⅳ 社區管理機構有那些
計生、衛生、民政、勞動保障、醫保、黨建、綜治、統計、武裝、教育、民族宗教、住建、城管、環保、地方稅收等。
1、計生(對口單位為計生局,負責計劃生育、實住人口登記);
2、民政(對口單位為民政局,負責高齡補助、低保、殘疾人救助、留守兒童、傷殘退役軍人等);
3、衛生(對口單位為愛衛辦,主要負責管區內無物業管理的居民區衛生);
4、勞動保障(對口單位為就業局、社保局,主要為負責4050人員補助、五七工、新農合的辦理並提供合法就業崗位);
5、醫保(對口單位為醫保局,社保局,主要負責辦理病退、醫療救助和社區醫保的繳費);
6、黨建宣傳(對口單位為組織部、宣傳部,主要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發展優秀居民入黨、管理退休黨員並積極宣傳黨的政策方針);
7、綜治(對口單位為安監局、消防隊、信訪局,負責排查管區內居民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隱患,有居民上訪需配合信訪部門摸底,了解情況);
8、統計(對口單位為統計局,負責摸底社區內各類統計工作如商鋪、華僑、健身場所、教育機構等);
9、武裝(對口單位為武裝部,主要負責招募民兵預備隊及每年的徵兵工作)。
10、教育;
11、民族宗教;
12、住建;
13、城管;
14、環保;
15、地方稅收。
除上述的工作外,社區工作還包括團委、婦聯、關工委、文化、老年體協、司法普查等大大小小最多120個項目。
(5)管理機構擴展閱讀:
社區管理人員招聘條件(地區)
1、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
2、熱愛社區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體條件達到《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規定的合格條件;
4、具有本市城鎮戶口;
5、應聘社區黨組織書記應具有豐富的社區管理工作經驗;
6、應聘社區工作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Ⅵ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分工有哪些
一、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
二、建築市場的日常行政管理
Ⅶ 管理機構的設計原則是什麼
企業組織機構設計的原則
一般來講,設計正式的組織機構主要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目標一致性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組織機構設計必須有利於企業目標的實現。任何一個企業成立,都有其宗旨和目標,因而,企業中的每一部分都應該與既定的宗旨和目標相關聯。否則,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一個生產企業的目標是通過生產某種滿足社會需要的產品實現利潤的最大化,那麼,它的組織機構一般包括為實現這一目標而設立的計劃部門、采購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財務部門等。同時,每一機構根據總目標制定本部門的分目標,而這些分目標又成為該機構向其下屬機構進行細分的基礎。這樣目標被層層分解,機構層層建立,直至每一個人都了解自己在總目標的實現中應完成的任務。這樣建立起來的組織機構才是一個有機整體,為總目標的實現提供了保證。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統一領導是現代化大生產的客觀要求,它對於建立健全組織,統一組織行動,協調組織是至關重要的。要保證統一領導,組織機構一定要按照統一領導的原則來設計。根據這一原則,任何下級只能接受一個上級的領導,不得受到一個以上的上級的直接指揮。上級不得越過直屬下級進行指揮(但可越級檢查工作),下級也不得越過直屬上級接受更高一級的指令(但可越級反映情況)。職能管理部門只能是直線指揮主管的參謀和助手,有權提出建議,提供信息,但無權向該級直線指揮系統的下屬發號施令,否則就是破壞統一領導原則,造成令出多門,使下級無所適從。
要保證統一領導,應該將有關組織全局的重要權力集中在組織的最高管理機構。例如,組織目標、方針、計劃、主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權,組織的人事、財務大權等,都必須集中在組織的最高管理層,以保證整個組織活動的協調一致。在實行統一領導的同時,還必須實行分級管理。所謂分級管理,就是在保證集中統一領導的前提下,建立多層次的管理組織機構,自上而下地逐級授予下級行政領導適當的管理權力,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3.專業化原則
專業化就是按工作任務的性質進行專業化分工,也就是說,組織內的各部門都應該盡量按專業化原則來設置,以便使工作精益求精,達到最高效率。
4.相互協調的原則
為了確保組織目標的實現,在組織內的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的內部,都必須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地開展工作,這樣才能保證整個組織活動的步調一致,否則組織的職能將受到嚴重影響,目標就難以保證完成。
5.權責對等原則
權是指管理的職權,即職務范圍內的管理許可權。責是指管理上的職責,即當管理者佔有某職位,擔任某職務時所應履行的義務。職責不像職權那樣可以授予下屬,它作為一種應該履行的義務是不可以授予別人的。職權應與職責相符,職責不可以大於也不可能小於所授予的職權。職權、職責和職務是對等的,如同一個等邊三角形三邊等值一樣,一定的職務必有一定的職權和職責與之相對應。
6.有效性原則
有效性原則要求組織機構和組織活動必須富有成效。(1)組織機構設計要合理。要基於管理目標的需要,因事設機構、設職務匹配人員,人與事要高度配合,反對離開目標,因人設職,因職找事。(2)組織內的信息要暢通。由於企業內組織機構的復雜性和相互之間關系的縱橫交錯,往往易發生信息阻塞,這將導致企業管理的混亂,因而對信息管理要求,一要准確,二要迅速,三要及時反饋。只有這樣才不至於決策失誤,才能了解到命令執行情況,也才能及時得到上級明確的答復,使問題得到盡快解決。(3)主管領導者要能夠對下屬實施有效的管理。為此,必須規定各種明確的制度,使主管人員能對整個組織進行有效的指揮和控制。只有明確了規章制度,才能保證和鞏固組織內各層次和人們之間關系的協調一致。
7.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原則
這條原則要求企業實施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來保證有效的管理。需集中的權力要集中,該下放的權力要大膽地分給下級,這樣才能增加企業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如果將所有的權力都集中於最高管理層,則會使最高層主管疲於應付瑣碎的事務,而忽視企業的戰略性、方向性的大問題;反之,權力過於分散,各部門各把一方,則彼此協調困難,不利於整個企業採取一致行動,實現整體利益。因此,高層主管必須將與下屬所承擔的職責相應的職權授予他們,調動下層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發揮其聰明才智,同時也減輕了高層主管的工作負擔,以利於其集中精力抓大事。但在一個企業中,究競哪些權力該集中,哪些權力該分散,沒有統一的模式,往往是根據企業的具體性質和管理者的經驗來確定。
8.穩定性與適應性相結合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企業組織機構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不能頻繁變動,但要隨外部環境及自身需要作相應調整。一般來講,一個企業有效活動的進行能維持一種相對穩定狀態,企業成員對各自的職責和任務越熟悉,工作效率就越高。組織機構的經常變動會打破企業相對均衡的運動狀態,接受和適應新的組織機構會影響工作效率,故企業組織機構應保持相對穩定。但是,任何企業都是動態。開放的系統,不但自身是在不斷運動變化,而且外界環境也是在變化的,當相對僵化、低效率的組織機構已無法適應外部的變化甚至危及企業的生存時,組織機構的調整和變革即不可避免,只有調整和變革,企業才會重新充滿活力,提高效率。
Ⅷ 什麼是管理機構
對人類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理的實施單位。
是根據生產力發展水平和一定社會生產關系的要求而設置的,既是協調和組織生產力的機關,又是代表生產資料所有者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的機關。
由於歷史的原因,城市管理工作交地方政府負責,在中央沒有主管部門,因此造成各地城市管理執法的執法依據、主體資格、職責范圍、執法程序、執法責任等不明確不統一,城市管理執法機構的性質和名稱、機構職責、隊伍的著裝和標識等也不規范不一致。
絕大部分城市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和住建部的要求統一了城市管理制服和標識。但是,各地城市管理機構名稱卻還沒有規范統一,影響城市管理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8)管理機構擴展閱讀
各地城市管理機構名稱不統一的原因,主要有四點:
一是長期以來,城市管理工作主要是地方探索,各地根據自身情況和特點,在設置機構、確定職責方面千差萬別,機構名稱也多種多樣;
二是不同部門牽頭進行的,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改革試點和城市執法改革試點著眼點和思路不完全一致,這也會影響到城市管理職能的范圍和機構命名;
三是由於還在改革調整進程中,在貫徹落實中央37號文方面,主管部門沒有對城市管理機構名稱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主要是省級政府編制部門批復改革方案和機構名稱,各省名稱叫法難免不一致;
四是頂層設計方面,城市管理缺乏一部綜合的上位法,按照職權法定的原則,統一職能、統一機構名稱尚缺乏上位法的有力依據。